文章以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及汾渭地堑地区为重点提出开展全国地面沉降防治的建议。地面沉降主要是由于不合理开采地下水引发的一种区域性的缓变地质灾害,成灾慢,但损失大,不易治理。同时,在上述三大地区由于地面沉降还伴发了地裂缝灾害。粗略统计,1949年以来,我国地面沉降造成的损失累计高达4500~5000亿元,其中,年均总损失为90~100亿元,年均直接损失8~10亿元。文章建议:利用10~15a时间,综合研究第四系结构、含水层结构及地下水环境、基底地形与断块构造特征,建立三维可视化数字平台;查明全国地面沉降灾害分布状况和演化规律,开展地灾风险评估及地质环境安全功能区划;建成全国地面沉降现代化监测控制网络;开展地面沉降防治,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实施以控制地面沉降为目标的含水层修复等减灾工程。文章总结了禁采或限采地下水、优化地下水开采层位、浅层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人工回灌与含水层修复等地面沉降防治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