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债法总则与合同法总则的关系

被引:25
作者
王利明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债法; 合同法; 总则; 民法典;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3 [债权];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中,应当将债法总则独立成编。独立成编的债法总则是否应当替代合同法总则,二者之间是何关系,诸多问题值得深入探讨。我国合同法内容已经比较完备,合同法总则的内容充实且已经体系化,学界和实务界都已经认同了其规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应当结合比较法经验,立足我国国情,深入地探讨债法总则与合同法总则的关系,更加清晰地划清相关问题之间的界限,以有利于更好地指导未来我国民法典的制定。
引用
收藏
页码:224 / 236
页数:13
相关论文
共 18 条
[1]   关于债法体系的思考 [J].
高勇 ;
万敏 .
法制与社会, 2008, (06) :81-82
[2]   债法总则的功能与体系分析 [J].
王全 .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 (06) :59-60
[3]   关于如何看待债法总则对各具体债适用的问题 [J].
柳经纬 .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 (05) :86-91
[4]   法典编纂的主要方法和特征 [J].
让路易伯格 ;
郭琛 .
清华法学, 2006, (02) :12-30
[5]  
设立债法总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J].柳经纬;.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4, 02
[6]   论未来中国民法典债法编的结构设计 [J].
薛军 .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2001, (02) :50-58
[7]   中国的民事立法与民法法典化 [J].
魏振瀛 .
中外法学, 1995, (03) :1-10
[9]  
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及立法理由.[M].王利明等撰稿;.法律出版社.2005,
[10]  
德国债法总论.[M].(德)迪特尔·梅迪库斯(DieterMedicus)著;杜景林;卢谌译;.法律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