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适用预告登记制度之管见

被引:10
作者
杨峥嵘
机构
[1] 湖南商学院法学院 教授
关键词
预告登记; 物权法; 制度完善;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08.01.009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我国《物权法》第二十条确立了专门的房屋买卖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预告登记制度,这是一项既重要又特殊的制度,为克服"一物数卖"特别是商品房预售中的"一房二卖"等违规违法现象、促进市场交易的健康发展和保护经营者与消费者正当、合法的利益,将产生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针对该制度在法理上的定位和法律关系的划分,以及在法律价值、性质、特点、条件、要求、效力上的分析和适用上的制度配套等问题,需要作进一步的思考探索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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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动产预告登记 [J].
孙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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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试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下) [J].
王利明 .
求索, 2001, (06) :41-4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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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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