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意见》适用中的两个疑难问题

被引:2
作者
游伟
机构
[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疑难问题; 司法实践; 公务活动; 受贿犯罪; 犯罪既遂; 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 索取、收受贿赂罪; 贿赂罪; 法律适用; 商品房; 刑事政策思想;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92 [贪污贿赂罪];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2007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两高"《意见》),该意见对于目前司法实践中新出现的受贿罪类型作出了界定,解决了许多法律适用问题,其重要性毋庸置疑。然而,对于"两高"《意见》规定中的具体内容如何适用,以及是否有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值得研究。本期特组织以下几篇文章,就有关"两高"《意见》中的法律适用和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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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商业贿赂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J].
游伟 .
人民司法, 2006, (09) :54-56
[2]  
贪污贿赂犯罪司法适用.[M].赵慧;张忠国著;.法律出版社.2006,
[3]  
刑法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疑难问题.[M].熊选国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