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量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名村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决策的坚实载体。自20世纪80年代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全国各地陆续实施,但其在各空间层面均时常遭到突破,亟需对保护规划的实施进行广泛的检验。然而,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评价的内容体系和标准体系具有双重复杂性,现有研究在评价方法上依赖经验判断和定性描述,在评价标准上不仅缺乏客观性量度及居民反馈测度,而且缺乏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模型建构方法。该文提出,未来应基于多准则决策法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实施评价理论体系,为提高名城评价体系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