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68 条
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化分歧及其化解
被引:21
作者:
刘权
机构:
[1]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来源:
关键词:
个人信息;
隐私权;
个人信息受保护权;
积极权利;
数字经济;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对于个人信息保护,当前主要存在是否设立权利和如何设立权利的重大分歧。无论是试图通过扩大隐私权保护个人信息,还是通过权益保护个人信息,抑或是主张基于场景实行行为主义规制,都难以全面应对信息风险社会的严峻现实。《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个人信息作为权益保护,但却均为个人设立了一些具体权利。为了制约数字时代如影相随的“数据权力”,提高基于场景的行为主义规制的正当性与实效性,实现个人信息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平衡,有必要设立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性权利。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控制权、个人信息自决权均存在难以克服的弊端,应以新兴积极权利和公私主体义务的视角设立个人信息受保护权。个人信息受保护权同时内含“权利保护请求权”和“本权请求权”,包括消极防御和积极受益两个面向,为公私主体设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双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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