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实践智慧--法学教育改革的基本原则

被引:14
作者
武建敏
机构
[1] 河北经贸大学法哲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
实践智慧; 法学教育; 教育改革; 基本原则;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17.09.001
中图分类号
D90-4 []; G642.0 [教学研究与改革];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当代中国法学教育面临困境,这与人们对"法是什么"的追问与回答密切相关,对"法是什么"的认知会影响和构造法学教育的模式。将法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去看待,造就了"政治模式"的法学教育;将法归结为规则的认知,导致了"规则模式"的法学教育;而将法看做实践智慧,将会引发法学教育模式的根本变革。走向实践智慧,乃是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基本原则。依据法作为实践智慧的基本判定,则法学教育的改革可以表现为三个方面的基本进路:法学教育的人文取向;法学教育的经验维度;法学教育的道德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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