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食品添加剂反面标识的法律规制

被引:2
作者
张忠民
机构
[1] 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食品安全; 食品添加剂; 反面标识; 法律规制; 制度完善;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TS202.3 [食品添加剂];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部分食品企业利用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忧虑心理,把"不添加或不含有食品添加剂"作为噱头,通过食品标识大肆炒作。食品添加剂反面标识属于自愿标识,是食品企业商业言论自由权的表现形式,但在经济利益驱动下食品企业极易滥用权利。食品添加剂反面标识的泛滥,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竞争者的合法权益,扰乱食品市场秩序,阻碍食品添加剂产业发展,亟需有效法律规制。食品添加剂反面标识法律规制的现实基础是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法理基础是权利不得滥用。目前,我国对食品添加剂反面标识的法律规制存在制度缺失、维权困难、责任过轻、执法不力等诸多缺陷,应当通过健全食品标识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公开制度、食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食品标识监管制度等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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