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被告论探究——以实体刑法为视角

被引:60
作者
邱兴隆
机构
[1] 湘潭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有利被告; 不利被告; 刑法适用疑难; 刑法解释; 定罪; 量刑;
D O I
10.14111/j.cnki.zgfx.2004.06.014
中图分类号
D914 [刑法]; D915.3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030609 ;
摘要
实体意义上的有利被告,作为罪刑法定与刑法的明确性原则的一条派生与补足原则,指的是当刑法适用上遇有暂时"解释不清"的疑难时,应该做出有利于被告的选择。它可以从国家作为立法者应对刑法规定不明承担的责任、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刑法的正当目的以及传统刑事政策等诸多维度得到证成。从有利被告的立场出发,在刑法解释领域,应当排除违背立法精神的不利被告的解释,允许不违背立法精神的有利被告的解释;在定罪环节,应当坚持"疑罪从无"与"罪疑惟轻"的规则:在量刑环节,应当排除违背立法精神的重刑选择,而允许不违背立法精神的轻刑选择。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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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 [1]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适用界限
    张明楷
    [J].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2, (01) : 54 - 63
  • [2] 德国刑法教科书[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Hans-HeinrichJescheck),(德)托马斯·魏根特(ThomasWeigend)著, 2001
  • [3] 意大利刑法学原理[M]. 法律出版社 , (意)杜里奥·帕多瓦尼(TullioPadovani)原著,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