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国法中偏离判例的报告制度

被引:7
作者
高尚 [1 ,2 ]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2] 德国慕尼黑大学
关键词
报告义务; 偏离; 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 衡平;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51.6 [];
学科分类号
0301 ;
摘要
德国法中关于偏离判例的报告义务,是指下级法院在裁判当前案件时,如果想要偏离上级或同级法院先前的类似判决,则负有将该案的法律问题向上级法院提交和报告的义务。该制度的目的在于平衡不同法院对同一法律问题的不同观点,是统一司法裁量的制度保障。本文通过介绍偏离报告制度的运行机制、区分案件中"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标准和方法,以及上级法院在对下级法院提交的不同判决进行衡平时采取的手段和检验标准等内容,以回答"法官何时可以偏离判例"以及"如何实现衡平"等重要问题,从而展示使德国判例制度得以良性运行的制度背景。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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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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