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如何统一?——以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为实证分析对象

被引:19
作者
卢佩 [1 ,2 ,3 ]
机构
[1] 卢森堡马克思·普朗克国际程序法、欧洲程序法和私人规制程序法研究所
[2] 德国海德堡大学
[3] 北京大学
关键词
联合审判庭; 大民事审判庭; 司法统一; 法律解释; 法的续造;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通过消除所有以往已经颁布过判决中相互冲突的部分,从而维系法律传统的始终如一,同时通过"发展法律"降低未来发生相互冲突判决的可能性,两者相结合才构成"司法统一"的真正内涵。以具体个案为媒介,综合运用"法律解释"与"法的续造"的司法技术,细化规则乃至创造规则,最终与立法者一起参与现实法秩序的共同构建,是实现"司法统一"的最佳方式。如何遴选出具有代表性意义的案例,在其"裁判理由"部分应该运用何种司法技术来实现"司法统一",都将直接决定着案例指导制度的成败。
引用
收藏
页码:125 / 139
页数:15
相关论文
共 15 条
[1]   德国关于不确定法律概念之第三审级司法审查 [J].
卢佩 .
现代法学, 2013, 35 (06) :146-157
[3]   比较法视野中的中国民事审级制度改革 [J].
陈杭平 .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2, (04) :118-127
[4]   论“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 [J].
陈杭平 .
中外法学, 2011, 23 (02) :322-336
[5]  
帝国枢密法院:德意志地区法制近代化的推动者[J]. 林海.司法. 2009(00)
[6]   历史、程序、组织——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制度之分析 [J].
陈杭平 .
环球法律评论, 2009, 31 (05) :103-112
[7]   论中国法院的分庭管理制度 [J].
刘忠 .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9, 15 (05) :124-135
[8]   大陆法系附带上诉制度研究——兼论我国附带上诉合法要件的构建 [J].
郑世保 .
现代法学, 2008, (04) :115-125
[10]   建立我国民事诉讼附带上诉制度刍议 [J].
邱星美 .
政法论坛, 2004, (06) :14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