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规则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原则之冲突与协调——从中国资源出口限制案谈起

被引:4
作者
薄守省
机构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自然资源; 永久主权; 出口限制; 出口限制的例外;
D O I
10.16493/j.cnki.42-1627/c.2012.03.012
中图分类号
D996 [国际经济法]; F752.62 [出口贸易];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020206 ;
摘要
中国与美国、欧盟、墨西哥之间的资源出口限制争端,再次引起学界对自然资源主权问题的热烈讨论。WTO没有否定自然资源国家主权原则,但确实对国家制定自然资源贸易政策施加了极大的限制。对资源出口限制争端,我们最好是将其当成个案来处理,不要掺入过多的民族情绪。中国保护资源的目的是正当的,但要注意措施与WTO义务的协调,不能授人以柄。出口配额、出口高关税、出口价格限制等明显违反WTO的措施应逐步取消或修改,代之以限制开采、提高资源税等合法措施。此外,对自然资源企业进行整合,减少恶性竞争,也是可以考虑的措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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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53 / 58+139 +139
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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