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立法定位——以国有企业职能为视角

被引:9
作者
焦海涛
机构
[1] 安徽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公共职能; 经济职能; 立法定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76.1 [国有企业经济];
学科分类号
1202 ; 120202 ;
摘要
我国国有企业在现实中承担的职能既有经济性的也有公共性的,而这两种职能本身是无法兼容的。在未来的国有企业立法中,应将公共职能与经济职能分离。公共职能应交由不向民间投资开放的特殊国企承担,承担经济职能的国有企业则要与普通企业公平竞争,其长期垄断的领域也应向民间投资不同程度地开放。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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