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域冲突的排除:立场、规则与适用

被引:147
作者
于改之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关键词
法域冲突; 法秩序的统一性; 民事法志向模式; 规范保护目的; 相对从属性;
D O I
10.14111/j.cnki.zgfx.2018.04.005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关于刑法和民法之间法域冲突的排除问题,虽然"相对独立性说"为不少学者所主张,但从理论、立法与司法来看,"相对从属性说"更具合理性,但需要进一步提出刑法"何时绝对从属、何时相对从属"于民法的具体标准与判断规则。"保护法益说"不能担当起判断标准的角色,应当着眼于"目的—手段"关系的协调,从"规范保护目的"的视角进行具体分析。在刑法与民法规范保护目的一致的场合,刑法绝对从属于民法;在两者保护目的相异的场合,刑法相对从属于民法;刑法上的相关概念是否应与民法保持一致,也应基于规范保护目的的相同与否进行具体判断。根据上述具体规则,相对从属性说可以在立法论与解释论中发挥重要作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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