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可得性与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基于网络传销案件的实证分析

被引:24
作者
梁平汉 [1 ,2 ]
江鸿泽 [2 ]
机构
[1] 中山大学中国公共管理研究中心
[2]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关键词
金融可得性; 利率市场化; 互联网金融风险; 网络传销;
D O I
10.19581/j.cnki.ciejournal.2020.04.006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F832 [中国金融、银行];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网络传销作为一种非法互联网金融活动,引发了严重的互联网金融风险。本文利用手工整理的2009—2018年7334份传销刑事判决书,基于传销组织"金字塔"结构特点,以标准化后的被告人数衡量网络传销发案率,构建地级市层面网络传销发案率的面板数据,从投资者资产配置的角度研究地区金融可得性对网络传销参与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网络传销显著降低了当地社会的信任程度;金融可得性的提高能够有效抑制网络传销的发展,基于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和工具变量的分析仍然支持这一结果,这种抑制效果主要出现在东中部地区。在机制分析中,基于2015年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双重差分分析表明,金融可得性通过加剧市场竞争优化了投资收益,降低了投资者参与网络传销的可能性。本文表明,发展普惠金融,扩大金融市场开放,促进金融市场有序竞争,对于从源头上治理和打击网络传销等非法互联网金融活动、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具有积极意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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