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拟制、机会主义行为与知识产权制度研究

被引:6
作者
刘强
机构
[1] 中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律拟制; 机会主义行为; 知识产权; 法定权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 [知识产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法律拟制乃基于价值上的考量对两类不同事实赋予相同的法律效果的决断性虚构,通过创造法律事实,实现协调法律稳定性与社会变动性之间矛盾的目标,并推动制度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基于对客体的法律拟制得以构建,并在权利主体和内容方面也采用此立法技术。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审视,法律拟制既能抑制机会主义行为,又可能诱发新的机会主义行为,并与知识产权制度三者间呈现耦合发展的三角关系。基于法律拟制理论,知识产权应当属于法定权利而非自然权利,应将规制机会主义行为作为知识产权制度的首要价值目标,并借助法律拟制推动该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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