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收入居于主体地位吗——劳动收入份额再测算与国际比较

被引:31
作者
刘长庚
柏园杰
机构
[1] 湘潭大学商学院
关键词
劳动收入份额; 国民收入; 混合收入; 国际比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49.24 [劳动工资];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由于统计口径、测算方法等不一致,劳动收入份额难以进行动态跟踪和国际比较。为此,本文调整劳动收入份额测算方法,重新界定了分子中统计口径的变化与混合收入的划分方式,论证了以国民收入作为分母的合理性。基于1978—2017年收入法GDP、1992—2020年资金流量表、1987—2020年投入产出表等数据的测算结果显示,1978—2020年中国劳动收入份额均值为68.1%,呈向右倾斜的N型变化趋势,近年已回升至均值附近,中国劳动收入仍居于主体地位。与托马斯·皮凯蒂(Thomas Piketty)的数据进行国际比较发现,1978—2020年中国劳动收入份额均值与法国、英国等国差距为6.7%。本文测算方法改善了我国劳动收入份额的时期可比性和国际可比性,为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及历史核算资料修订提供了一定参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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