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让与中的受让人保护——以债权善意取得为中心

被引:9
作者
吴国喆
机构
[1] 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债权让与; 债权表象; 债务人的可归责性; 受让人的合理信赖;
D O I
10.16783/j.cnki.nwnus.2012.06.005
中图分类号
D923.3 [债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在债权让与场合,交易本身催生了较为强烈的债权表征的需要。如果债务人有意地制造了债权存在的假象,从而具有较为严重的过错,而受让人对此给予信任,支付对价并完成受让行为,且这种行为为一般人所能理解,即具有信赖合理性,在这种情况下,受让人即可取得本不存在的债权,从而实现对受让人的保护。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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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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