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社会秩序形态与调解变迁

被引:4
作者
王彬
褚晓琳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2] 山东大学法学院 山东 济南
[3] 山东 济南
关键词
调解; 大传统; 小传统; 乡土社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14 [];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中国古代社会,法秩序之间的沟通依靠文化的整合,国家通过"权力的文化网络"实现对乡村社会的控制,教化式的调解达到了法秩序的沟通;在中国法律新传统中,国家通过"权力的组织网络"实现对乡村社会的控制,调解成为国家治理的手段;在当代中国法治化的进程中,调解的运作由于受国家权力的影响,仍然不符合法治的要求,对调解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必须依照法治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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