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建医院伦理的制度因素建议——原则谈判法在医患关系分析中的应用

被引:1
作者
向鸿梅
赵玮
李树森
机构
[1] 牡丹江医学院
关键词
医院伦理; 医患关系; 原则谈判;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197.3 [医院、综合医院]; R-052 [医学伦理学];
学科分类号
1004 ; 120402 ; 0101 ;
摘要
根据原则谈判的原理,医患关系紧张是医患利益冲突的立场表现,医患关系和谐化的出路在于通过制度调整,实现医患利益的相容。在医患关系的相关利益主体中,医生和患者是利益直接冲突的双方,而医院和政府则是利益关系的主导者。当制度能够保障医生的职业安全和应得利益,并且医生的职业安全和应得利益主要取决于患者的治疗疾病、可接受的医疗成本、受到应有的尊重等利益满足,那么医患关系和谐就会实现。达成这种局面的制度包括:提高医务人员与医院方的谈判地位、提供医务人员避免医疗风险的制度安排、加强对医生的执业水平和职业伦理的评价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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