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立法的途径和建议

被引:3
作者
郭永泉
机构
[1] 武汉海关关税处
关键词
税收法定; 税收立法; 关税;
D O I
10.16340/j.cnki.ssjjyj.2016.04.013
中图分类号
D922.22 [税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国家税收法定原则已在我国确立并启动实施,作为需立法的税种——关税,具有法律升级需求大、税收技术难度高等特点。为此,关税的立法可通过问题导向、国内法协同、国外法参考三种途径,寻求理论与经验的支持。在此基础上,从立法方法、新法本体、新法程序三个方面提出了形成科学完备的关税法律体系的建议。
引用
收藏
页码:71 / 76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7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