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英美信托财产双重所有权在中国的本土化

被引:39
作者
于海涌
机构
[1] 中山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信托财产; 双重所有权; 单一所有权; 法律移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28 [金融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双重所有权是英美法信托制度中精巧的法律制度设计,但它与我国单一所有权理念格格不入。我国移植了信托制度,但没有妥善解决双重所有权的本土化问题,由此导致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模糊不清、受益权性质悬而未决、信托登记名存实亡。分析表明,是否采用双重所有权的形式并不重要,关键是本土化的制度设计能否实现同样的制度功能。在大陆法系的框架下,由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单一所有权,同时受益人享有对受托人的债权请求权,这种设计既可以发挥信托制度的功能,又能够避免对我国传统物权制度造成巨大冲击,有助于实现信托制度的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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