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与前沿:当代法学背景中的环境法学

被引:16
作者
侯佳儒 [1 ]
王明远 [2 ]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2] 不详
关键词
环境法学; 边缘学科; 前沿学科; 交叉学科; 后现代法学;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16.10.001
中图分类号
D91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借助"边缘"与"前沿"两个概念,能清晰阐明环境法学的学科地位、其与传统法学的关系及其理论范式的特征。环境危机是环境法学兴起的直接动因,当代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整体现代性危机及其"后现代转向"是环境法学兴起的知识背景,环境法学的萌芽、发展都置身于"存在"的边缘与前沿之境。环境法学理论的建构起步于传统法学的缺陷与不足之处,起步于传统法学研究的边缘地带和前沿领域;环境法学通过不断批判、修正和重建传统法学的概念、价值和方法,逐步凸显并形成了自身的逻辑和理论。环境法学是一种后现代的法律现象,环境法学范式具有的"边缘性"和"前沿性",集中表现为它具备后现代理论现象才具有的种种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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