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理由:哲学解释学在法律解释中的最终落脚点

被引:13
作者
王晓
董必秀
机构
[1] 浙江工程学院法律系
[2] 浙江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哲学解释学; 法律解释; 判决理由;
D O I
10.16235/j.cnki.33-1005/c.2003.05.020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法官解释法律的过程是抽象的法律向具体个案裁判转化的过程 ,从哲学解释学的角度看 ,该过程经历了理解、解释和判断三个要素的相互作用 ,其间充满个体的主观性、创造性和群体的参与、程序的约束以及社会法律价值观念衡量等因素 ,而个案裁判是这一过程呈现的最终结果。因而为使判决具有说服力 ,法官在判决中说明理由就十分必要 ,这是满足判决正当化 ,实现法治所必需的 ,也正是我国审判改革的重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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