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法原则与民法规则之间的关系

被引:22
作者
崔建远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民法原则; 民法规则; 补充; 限缩; 扩张;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民法原则是民法规则的本源和基础,它可以弥补民法规则的不足与局限,甚至可以直接作为法官裁判个案的法律依据。在全无民法规则的情况下适用民法原则裁判系争案件,实质上是裁判者依据民法原则所内涵的价值、精髓在自己内心里形成包含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的民法规则,然后将之适用于系争案件。虽然存在民法规则,但当适用其裁判系争案件会产生极不适当的后果时,需要放弃该规则而改用民法原则裁判案件。其他的情形是,运用民法原则补充不完全法条,或者限缩或扩张民法规则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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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建远 .
政治与法律, 2007, (02) :6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