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黔东南锦屏苗族林业契约的纠纷解决机制

被引:39
作者
罗洪洋
机构
[1]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苗族; 林业契约; 纠纷; 解决机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9 [中国法制史];
学科分类号
030102 ;
摘要
清代,在边远的黔东南锦屏苗族、侗族地区,发育出了发达的人工林业,所产木材畅销长江中 下游各省。苗族人工林业中的财产关系主要依靠林业契约进行调整,而林业契约之所以能够良好 地发生作用,并不在于有国家法的保障,而在于林区苗民形成了一套本地的契约纠纷解决机制,寨 老等民间头人在契约纠纷解决中担任着重要角色,而苗族习惯法则是契约效力的后盾。
引用
收藏
页码:88 / 96+109 +109-110
页数:11
相关论文
共 3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