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言论自由的规制方法与保护程度——以公务人员名誉权保护为视角的考察

被引:15
作者
杨福忠
机构
[1]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政法部
关键词
网络言论自由; 规制; 保护程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与公共事务有关的网络言论对民主政治的发展大有裨益,受到宪法的较强保护。公务人员的名誉权构成公民网络言论自由的界限。从名誉权保护角度,对网络言论自由具有规制的必要性。规制网络言论自由的方法包括法律、架构、市场和道德准则。其中,市场和准则的规制强度较小,网络言论自由往往能够得到较大程度的保护;而法律和网络架构的规制强度较大,这两种规制方法若使用不当将可能对网络言论自由构成侵害。中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在诽谤的构成要件上设置严格的条件,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网络言论自由。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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