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的扩张:原因及其对策

被引:33
作者
郑勇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
非法经营罪; 兜底条款; 市场准入秩序; 扩张;
D O I
10.19430/j.cnki.3891.2018.01.008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非法经营罪的扩张,主要存在于司法适用阶段。结合非法经营罪的立法进程可知,立法者一直在限缩非法经营罪的范围、明晰其具体内容,且为非法经营罪确立了具体的成立条件:其行为的本质属性是侵犯市场准入秩序;程序限制是"违反国家规定";实质特征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这些条件足以限定其成立范围。司法机关出于处罚必要性的考虑,无视立法者的本意,偏离了非法经营的本质特征,将其理解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兜底条款甚至囊括所有具备"违法"和"经营"这两个特征的行为的"口袋";将"国家规定"理解为"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规定";忽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这一实质要件。要走出这种司法现状,需确立一种能够容忍部分危害行为不处罚的司法品格,将立法者的任务归还给立法者;要全面检验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并在判决书中予以说明;要与时俱进地检验特定行为的实质危害,防止形式化的、不适应当今时代的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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