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权之检讨——以当下制度设计文本为分析对象

被引:8
作者
柳砚涛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规范性文件; 设定权; 权利义务; 程序同一; 简化;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14.04.007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当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登记、监督和管理的行政规章均通过"列举式"和"概括式"两种方式,将不得限制或剥夺权利、不得增设或增加义务确立为规范性文件的设定权范围,那么,这种方式能否周延地框定规范性文件的设定权范围,规范性文件是否有权设定权利义务,答案应当是否定的。同时,合法性审查的单一审查标准、"简化制定程序"以及立、改、废"程序同一"原则未得到普及等,也易导致设定权失控和权利义务受损。
引用
收藏
页码:53 / 63
页数:11
相关论文
共 20 条
[1]   软法视角下的行政官员道歉:在“德”与“法”之间 [J].
许莲丽 .
理论界, 2013, (01) :78-81
[2]   实施中的“软”“硬”之法:规则的不服从与服从 [J].
杨解君 .
行政法学研究, 2012, (04) :3-8
[3]   解读法的不可直接对抗性 [J].
柳砚涛 .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 22 (02) :44-49
[4]   质疑“规定行政措施” [J].
柳砚涛 .
行政法学研究, 2007, (03) :25-32
[5]   论无效行政行为防卫权及其矫正机制 [J].
柳砚涛 ;
刘宏渭 .
行政法学研究, 2003, (02) :21-27+88
[6]   论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J].
湛中乐 .
中国法学, 1992, (02) :108-113
[7]  
德国行政法[M]. 山东人民出版社 , (印)M.P.赛夫著, 2006
[8]  
行政立法研究[M]. 法律出版社 , 刘莘著, 2003
[9]  
美国行政法的重构[M]. 商务印书馆 , (美)理查德·B.斯图尔特(RichardB.Stewart)著, 2002
[10]  
公法与政治理论[M]. 商务印书馆 , (英)马丁·洛克林(MartinLuoghlin)著,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