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几个问题

被引:26
作者
侯国云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关键词
巨额财产; 来源不明; 客观要件; 共犯; 立法缺陷;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司法机关无法查清巨额财产的真实来源”和“非法获取巨额财产”不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的行为只能是不作为 ,不作为特定义务的来源是司法人员的责令。行为人受到责令时 ,如实说明其巨额财产来源于贪污、受贿 ,不能视为自首。行为人的本罪被定罪判刑后 ,又查明其以本罪判处刑罚之涉案财产为贪污、受贿所得 ,则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可构成本罪共犯。为弥补本罪之立法缺陷 ,应直接将本罪以贪污或受贿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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