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结构转型与农民收入增长——来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的经验证据

被引:24
作者
黄细嘉 [1 ]
张科 [1 ]
熊子怡 [1 ]
胡兵 [2 ]
机构
[1]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 南昌大学旅游学院
关键词
乡村旅游; 农民收入; 结构转型; 双重差分;
D O I
10.13856/j.cn11-1097/s.2023.03.006
中图分类号
F323.4 [集约耕种、多种经营、综合开发]; F592 [中国旅游事业]; F323.8 [农业收入与分配];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稳住农村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压舱石”。本文以中国2005—2020年2 495个县域为研究对象,利用“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评选的准自然实验构造双重差分,评估了乡村旅游发展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影响。研究发现:(1)乡村旅游发展可以显著促进农民增收,并且在东部地区、市辖区和县级市该效应更明显,但是不存在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2)在作用机制上,乡村旅游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渠道主要是通过推动县域产业结构转型,从而促进农民经营增收和非农就业;并且县域普惠金融发展对该效应起到显著的正向调节作用。(3)进一步检验发现,乡村旅游发展可以显著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同时乡村旅游的农民增收效应随着农民收入增长呈现逐渐增加的趋势。本文研究揭示了乡村旅游在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并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中国农业农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经验参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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