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软件的内在机理及激励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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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汉华
机构
[1] 暨南大学
关键词
开源软件; 开放源代码; 开源软件许可证; 内在机理; 激励机制; 智慧共享;
D O I
暂无
年度学位
2015
学位类型
博士
导师
摘要
开源软件是基于开放、自由和共享的理念,软件著作权人以开源软件许可证的方式授予使用者在遵守许可限制条件下,可自由使用、复制、改编、再发布的软件。开源软件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挑战了传统知识产权以排他性财产权为中心的产权保护模式,有其独特的知识生产与开发规则。开源软件还原了信息产品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在确保私人知识产品有效供给的前提下,能够催生代码智慧共享传播的最大化效应。理解开源软件的内在机理及激励机制,是研究中国开源软件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目前中国开源软件发展中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软件属性定位不明确、法律规制不健全、激励机制不清晰、开源社区集体创新驱动力不足、以及政府部门应用和支持力度不够大等。在法律规制方面,中国现行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法律制度难以全面、有效保护开源软件著作权人的利益。为此,本文基于对开源软件的内在机理及激励机制的研究与分析,以期寻找合理的制度安排。基于开源软件内在机理和层次模型实证分析,本文认为,开源软件创作和传播的内在机理体现为投入到开源软件整个生命周期内所有参与开发者个人或企业的物质性及非物质性的激励行为。在影响中国开源软件发展的开发者个人或企业的动机、开源软件许可证及法律规制、开源社区协同开发和政府部门支持等因素中,开发者个人或企业的开发动机、开源软件许可证及法律规制的重要性尤为突出。其中开发者个人的开发动机包括个人的学习需求和声望提升、自由奉献精神,企业开发动机包括自身软件开发需求、经济利益驱动、吸引技术人才和提升企业形象、地位。基于代码智慧共享,本文阐析了开源软件私权保护与促进智慧共享的对价机制——“Copyleft”授权许可机制,即法律通过确认开源软件作者的著作权,承认和保护开源软件的创造性劳动价值,开源软件作者以开源软件许可证授权许可方式,将部分知识产权让渡给使用者,即授权许可使用者在遵守许可证许可条件下享有自由使用、复制、修改和分发软件的权利,以换取使用者将修改后的源代码程序不同程度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允诺。通过强化开源软件作者著作人格权的法律保护,刺激个人积极表达智慧,从而使代码资源配置在保证公平前提下的实现智慧共享传播最大化的目的。本文最后提出了健全完善我国开源软件管理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并指出了未来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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