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论文以我国统一高考制度下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区域差异所形成的“倾斜的高考分数线”以及由此带来的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的争论为研究对象,从教育公正的视角,围绕各省之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正分配这一核心问题,从历史考察、国际比较、实证研究和理论分析等方面做了较全面的分析和研究。
首先,本论文综合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的公正观,提出了一种基于复合正义论的教育公正观,并对高等教育入学制度公正的原则、标准和基础进行了分析。个体意义的公正原则有能力原则、平等原则和补偿原则;地域意义的公正原则有平等原则、贡献原则和效用原则。其次,通过历史考察和国际比较,分析了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区域差异的演变动因、调整策略和发展规律。再次,通过实证研究,选取厦门大学和北方交通大学作为个案,重点分析了部属重点大学分省招生的发展趋势,并对各省分数线变化的整体走势及影响因素做了分析。最后,对我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地域失衡的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
本论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点:1、部属重点大学分省招生的趋势由原来主要集中在几个特定省区发展为在全国各省区间较合理地分布;各地高考分数线的变化受招生计划、高等教育资源和基础教育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是大规模选拔性考试中必然出现的问题。2、在统一高考制度下出现的“倾斜的高考分数线”根源于省区间政治、经济、文化、人口和教育等多种因素发展的不平衡,对考试公平和区域公平的论争既是省区间对教育资源的争夺和控制,也反映了个体公正和集体公正的对立。3、我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区域差异,既是由政府和社会提供的教育机会不平等造成的,也是由地理位置等非社会因素的自然差异所导致的结果,因此,必须逐步消除由不平等的教育资源分配所带来的教育机会不平等,尊重和保护地理位置等非社会因素形成的合理差异。4、高考录取制度的改革方向是立足区域公平的现实,追求考试公平的理想,具体的政策建议是在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基础上,通过高校地理布局的调整,循序渐进地调整高校招生计划的分配,使各省区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分配逐步达到公正合理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