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监管问题研究

被引:0
作者
孟涛
机构
[1] 山东大学
关键词
集中供热; 监管; 研究;
D O I
暂无
年度学位
2012
学位类型
硕士
导师
摘要
城市集中供热是指利用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工业余热等热源通过热网向若干个街区乃至整个城市的热用户供热。作为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城市集中供热既满足了市民生活需求,又支撑了城市建设发展,具有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综合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按照国家民用集中供热区域划分,长江以南属不供热区域,黄河以北属必供热区域,济南市属中间过渡区域。济南市早期供热方式以家庭煤炉为主,部分机关单位也采用小锅炉采暖,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济南市供热方式由居民家庭煤炉取暖、部分单位小锅炉自供暖,逐渐发展到区域性集中供暖。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集中供热由原来舒适性服务产品逐渐转变为保障性公共产品,在人民日常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规模越来越大,截至2011年底,建成区集中供热面积74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2.8%。 随着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规模不断扩大,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集中供热监管体系成为了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需求。为推动集中供热行业发展,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城市集中供热改革发展政策,济南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设立了集中供热管理机构,在法规和体制建设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积累经验。但由于市场机制与政府规制双重影响,济南市还存在不同认识,尚未形成科学、有效的城市集中供热监管体系,出现了专项规划滞后、基础设施薄弱、供热需求无法满足以及企业高负债经营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集中供热健康持续发展。本文通过集中供热属性及监管内容归纳研究,运用政府规制、市场激励、公共参与等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理论,对济南市集中供热监管存在问题的分析,在当前环境下寻求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三方合作监管模式,明确济南市集中供热定位,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健全法律体系,合理确定供热价格,完善市场激励机制,以提高政府监管水平,改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集中供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为政府实施城市集中供热监管提供参考依据。
引用
收藏
页数:53
共 34 条
[1]
公用事业:概念与范围的厘定 [J].
孙学玉 ;
周义程 .
江苏社会科学, 2007, (06) :154-157
[2]
我国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发展态势、难点及对策 [J].
彭桂芳 .
生产力研究, 2007, (10) :80-81+148
[3]
公用事业改革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J].
金三林 .
中国发展观察, 2007, (05) :52-55
[4]
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J].
胡德超 ;
蔡玉胜 .
经济纵横, 2007, (07) :40-42
[5]
公用事业价格监管问题研究 [J].
周望军 ;
朱明龙 ;
刘刚 .
价格理论与实践, 2006, (09) :8-10
[6]
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观察与思考——德国和瑞典城市公用事业改革考察报告 [J].
李海岩 ;
宋葛龙 .
经济研究参考, 2005, (10) :38-44
[7]
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理论基础与政策选择 [J].
肖兴志 ;
陈艳利 .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04, (04) :119-126
[8]
公用事业民营化及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J].
史际春 ;
肖竹 .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 (04) :79-86
[9]
西方公用行业管制模式演变历程及启示 [J].
仇保兴 .
城市发展研究, 2004, (02) :4-17
[10]
开拓市场经济的“边疆”——谈谈公用事业的民营化问题 [J].
盛洪 .
金融经济, 2003, (02)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