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政策的核心问题是土地产权问题,而农村土地产权问题中与农民切身利益最为密切的是住房问题,归结到农村就是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处理好宅基地使用权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的用益物权。”这一决议为农村宅基地改革指明了方向。这一决定也为如何更好的解决农村特别是城市郊区所碰到的实际问题提供了政策上的保障。本文认真分析了中国现有宅基地的现状,从多角度分析了现有制度的弊病,提出了一些意在促进中国农村发展的改革措施。
本文通过借助经济学理论的科斯定律以及笔者所在家乡的具体事例,深入分析了当前宅基地基本制度存在的问题弊病,并借鉴了当前我国东南沿海发达地区针对农村宅基地问题所采取去的成功经验,提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宅基地制度建设构想。第一章通过引入专注着重论述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学理论基础,从本质上理解中国建立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初衷;第二章列举了现有宅基地制度下所产生的众多矛盾;第三章用科斯第一定律分析现有宅基地制度产生众多矛盾的本质原因,并且以笔者所在地农村宅基地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具体原因;第四章通过主体分析法分别从政府,农村集体组织,以及村集体成员三个方面论述其应尽的义务及责任,并提出具体改革措施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