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显得尤为珍贵。农村土地曾经对我国亿万农民的生活居住发挥着巨大保障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人口向城市集中,宅基地居住保障作用渐渐弱化。出现一方面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另一方面,城市住房需求大幅增加,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的局面。现行法律政策受计划经济时代影响,从保障农民居住的角度考虑,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从而导致现实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隐形市场的出现。要使目前的隐形市场变成公开市场,接受法律的规制和调节,避免隐形市场带来的无序混乱和大量纠纷。修改和完善土地管理法等相关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政策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顺应社会发展潮流的。
本文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基础理论出发,驳斥了反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观点,论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本文结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和存在的障碍,提出完善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建议。
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四章:
第一章界定了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分析了学者对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性质的不同观点,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性质重新界定为一种特殊的不动产用益物权,并对其特点予以归纳。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提供理论支持。
第二章分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不同观点,对反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观点予以驳斥,并阐述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必要性和可行性。得出放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是适应社会发展潮流的结论。
第三章分析了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现状,揭示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隐形市场存在的法律和社会原因,研究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存在的一些不利因素。
第四章在前面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理论和现实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