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辩诉交易制度的异同及其启示

被引:45
作者
樊崇义 [1 ]
徐歌旋 [2 ]
机构
[1]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2]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 辩诉交易; 审判中心主义; 快速审判权; 证明标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辩诉交易制度既有异又有同,"同"可借鉴,"异"可反思。两者都为保障快速审判权而兴起、设立,都是被害人利益表达的制度化,实施前提都是被告人自愿,量刑决定权主体都是法院。所不同的是:后者可以降低证明标准,前者不可;后者可以商榷罪名,前者不可;后者对认罪时间、认罪内容、认罪心态进行了明确区分,前者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后者有明显的合同效力,前者不具有。通过比较,可以对我国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得出七点启发:保障快速审判权不能以贬损基本诉权为代价;应根据不同动机区别对待被害人的量刑意见;不得强迫任何人认罪认罚;在审判中心主义语境下,法院对是否从宽拥有决定权;证明标准不可降低,但质证程序可适当简略;认罪时间、认罪内容、认罪态度的不同应在从宽幅度上有所体现;检察机关应当对认罪认罚从宽具结书的效力作充分说明,不可剥夺被追诉人的反悔权和上诉权。
引用
收藏
页码:44 / 51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30 条
[1]   论认罪认罚案件的证明标准 [J].
孙远 .
法律适用, 2016, (11) :14-19
[2]   美国律协《刑事司法标准》之《有罪答辩标准》评析 [J].
祁建建 .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6, (05) :124-144
[3]   刑事速裁程序改革中的三重关系 [J].
陈卫东 ;
胡晴晴 .
法律适用, 2016, (10) :22-28
[4]   实体法与程序法双重视角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 [J].
谭世贵 .
法学杂志, 2016, 37 (08) :15-25
[5]   “认罪从宽”实体法视角的解读及司法适用研究 [J].
王瑞君 .
政治与法律, 2016, (05) :108-117
[6]   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三个问题 [J].
樊崇义 ;
李思远 .
人民检察, 2016, (08) :5-9
[7]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 [J].
陈卫东 .
中国法学, 2016, (02) :48-64
[8]   认罪认罚案件速裁程序研究 [J].
李建明 ;
陈春来 .
人民检察, 2016, (07) :13-19
[9]   关于北京海淀全流程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的调研——以认罪认罚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模式 [J].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课题组 ;
鲁为 ;
范君 ;
廖钰 ;
李静 .
法律适用, 2016, (04) :31-37
[10]   论司法正义视角下的被害人量刑意见 [J].
刘思齐 .
甘肃社会科学, 2015, (06) :15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