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作为政府绩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绩效评价包含支出和收入绩效评价,旨在追求公共财政的公信力,体现评价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始于2003年由财政部门主导的我国支出绩效评价实践开启了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的序幕,但本质上仍为政府内部的目标性评价,甚至说是审计的简版,存在着理论悖论和现实矛盾,体现为体制机制不顺畅、目标功能不明确、组织流程不规范、法规依据不充分、技术体系不科学、结果应用不到位,难以形成有效的纠错及监督机制。现实条件下,构建由人大主导、政府部门协同、第三方实施的财政绩效评价新模式具有理论的必然性与现实的可行性,指标维度指向资金投入、过程监管、目标实现与社会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