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推定的构造与“应当知道”的认定——以推定之逻辑构造为基础

被引:13
作者
郭晶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推定; 证明对象; 逻辑构造; 间接证明; 应当知道;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030609 ;
摘要
在我国刑事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中,针对主观要素"明知"的认定,一般将规范层面的"应当知道"解读为"推定明知",且该观点已隐然处于通说地位。但推定是较"应当知道"更富争议性的范畴,以推定界定"应当知道"的观点,值得商榷。从学界对推定范畴的最底限共识出发,围绕推定的"基本逻辑构造"和"推定之效用"可抽象出推定之逻辑构造,从而准确释明其本质。规范层面的"应当知道"是"间接证明"指引性规定和推定规定的混合体,且前者占绝大多数。从无罪推定等基础司法理念出发,应严格解释既有规范,将推定的存在空间限缩在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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