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了解石家庄市监测点居民伤害死亡的流行病学特征及疾病负担情况,为制订切实、有效的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资料来源于2007-2009年监测点收集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原始资料收集整理,根据ICD-10做疾病分类,输入Death Reg2002、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算死亡率、标化死亡率、潜在减寿年数、标化减寿年数、标化减寿率、平均减寿年数等指标。结果 2007-2009年居民伤害年均死亡率40.41/10万,居全死因第3位;男女性死亡率分别是59.05/10万和19.56/10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不同年龄主要伤害死因不同;交通事故居伤害死因之首,其潜在寿命损失占伤害的59.39%;标化潜在减寿年从高到低依次为交通事故、中毒、触电、自杀、溺死、跌落。平均减寿年数从高到低依次为溺死、触电、跌落、交通事故、中毒、自杀。结论交通事故对石家庄市居民潜在减寿年影响最大,溺死、触电和跌落多发于低年龄组人群;减少伤害死亡的危险因素,控制伤害死亡的发生势在必行,应针对不同年龄的主要死因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男性人群是干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