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规则的重构

被引:54
作者
高圣平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
农民住房财产权; 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权; 强制管理;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16.01.012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农民住房财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构成,是绝大多数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现行法明确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这项财产金融价值的充分体现。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的政策指引下,在试点地区暂停上述禁止性规定的实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权也就取得了"房地一致"原则之下的合法性。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设定,其实现可以采取协议拍卖、协议变卖、强制拍卖、强制变卖、强制管理等方式。抵押物处置时受让人的范围不应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限,但其他人受让农民住房财产权时,可以采取仅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租赁权的方法。原抵押人仍然可以基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出租而取得相应收益,以保障其基本住房权利。抵押物处置中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收益应在国家、集体、农民之间合理分配。
引用
收藏
页码:111 / 125
页数:15
相关论文
共 51 条
[1]   农民住房抵押之制度设计 [J].
房绍坤 .
法学家, 2015, (06) :15-24+173
[2]   深化改革背景下农村房屋买卖路径探析 [J].
杨俊 ;
张晓云 ;
汤斌 .
中国土地科学, 2015, 29 (06) :67-74
[3]   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法律逻辑 [J].
高圣平 .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 28 (03) :23-36
[4]   农村“两权”抵押融资难 [J].
高勇 .
中国金融, 2015, (05) :103-103
[5]   房地权益城乡分配问题研究 [J].
杨遂全 ;
周奥杰 .
现代经济探讨, 2015, (02) :24-28
[6]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限抵押法律制度的构建与配套 [J].
胡建 .
农业经济问题, 2015, 36 (04) :38-43+110
[7]  
农房抵押的浙江实践及改革方向[J]. 张日波.当代社科视野. 2014 (12)
[8]   农村土地“两权”抵押法律问题研究 [J].
周学东 .
中国金融家, 2014, (11) :84-86
[9]   宅基地能否抵押 [J].
蔡卫华 .
中国土地, 2014, (10) :59-59
[10]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思考 [J].
林依标 .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4, (09)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