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变迁的结构性制约——国家、市场与社会互动中的中国律师职业

被引:42
作者
程金华 [1 ]
李学尧 [2 ,3 ]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2] 中国政法大学
[3]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关键词
法律变迁; 律师职业; 国家主义; 市场转型; 结构性制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5 [律师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律体系变迁根源的探讨,通常遵循国家主义的认识论,即国家意志主导甚至决定了法律体系变迁的所有方面。这种认识论虽然能够较好说明改革开放初期法律体系在中国的再造,但是未能全面把握当前的复杂情况。以律师职业在改革开放时期的变迁为例,利用定量数据和实证方法说明国家、市场和社会对法律体系的多重动态影响,提出法律变迁的"结构性制约"理论框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律体系变迁已逐步由国家主导的格局,演变成国家、市场、社会和法律体系之间相互直接和间接影响的格局。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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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01 / 122+205 +205
页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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