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谈强制医疗关系

被引:6
作者
丁书琴
廖振尔
黄建明
何丽华
吴金泉
机构
[1]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关键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无因管理; 无委托的事务管理; 强制医疗;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197.1 [医疗服务制度];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英文缩写SARS)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控制SARS的流行,确保大众的健康,卫生部将SARS列入法定传染病进行管理,对SARS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密切接触者采取强制诊疗或检查等措施,实行强制性医疗制度,使得抗击SARS斗争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现对强制医疗关系做一简要论述。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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