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5
作者
郑静春
机构
[1]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关键词
合同解除; 形成权; 根本违约; 违约金;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于形成权,合同解除时首先应该允许当事人行使私力救济权,但在一定条件下合同解除权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混合性质。审查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应当将合同目的与违约后果有机结合,防止当事人在对方存在轻微违约行为时滥用合同解除权。某些特殊情形下,应当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但要注意保护守约方,平衡双方的利益。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作为"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应继续有效。在当前形势下审理合同解除纠纷,应慎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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