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回应社会的方式、策略及其风险与出路

被引:18
作者
侯明明
机构
[1] 吉林大学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关键词
司法回应; 社会转型; 司法改革; 回应策略; 风险防范;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20.01.010
中图分类号
D92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中国司法回应社会的方式,存在司法科技应用型、司法制度创立型与法律价值宣示型,个案个别性回应与类案一般性回应,以及社会诉求满足式与司法判决引领式回应等基本类型。在回应的过程中,司法在法律制度异化下自发地衍生出隐性立案审查制、指导性案例的隐性援引以及法律形式主义裁决等实用主义回应策略;并且策略性地将结构性司法产品诉求与个体性司法产品诉求进行置换以及从个案裁判回应转向准立法性质的一般回应。然而,这些回应方式和回应策略可能会衍生司法自主性缺失与机会主义行为、当事人司法产品诉求与法院司法产品供给不匹配、法院司法判决与社会公众判意错位以及司法回应能力不足与回应力度缺乏控制等风险。应对相关风险进行防范、规避和化解,以推动司法更好地回应社会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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