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持股、共同股东与竞争企业合谋

被引:47
作者
于左 [1 ]
张容嘉 [2 ,1 ]
付红艳 [1 ]
机构
[1] 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
[2] 不详
关键词
交叉持股; 共同股东; 合谋; 反竞争效应; 反垄断;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713.36 [电子贸易、网上贸易]; F571 [世界城市交通运输经济]; F271 [企业体制];
学科分类号
1201 ;
摘要
随着竞争企业间存在交叉持股、共同股东的现象不断增加,其是否会促使企业合谋、损害竞争引发了关注和争论。本文首先构建理论模型探讨了交叉持股、共同股东对竞争企业合谋的影响。研究发现,无论竞争企业间相互持有股权,抑或是存在共同股东,投资者持有目标企业所有权或控制权份额越大,合谋越容易达成。其次对滴滴出行和Uber的并购进行了案例研究,发现滴滴出行和Uber存在股权关系后,出现了涉嫌合谋的行为,主要表现在滴滴出行和Uber涉嫌划分全球市场,各自在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并涉嫌实施垄断高价。最后本文提出了完善反垄断立法及执法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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