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权利入民法典对刑法犯罪评价的影响

被引:13
作者
夏伟 [1 ,2 ]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2]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关键词
民法典编纂; 新型权利; 新型法益; 整体法秩序; 刑法保障法;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21.03.013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为适应时代发展以及应对因民事立法阙如而引发的权利失范现象,民法典编纂增加了个人信息权、虚拟财产权等新型权利,实现了新型权利的法定化。权利保护是民法和刑法共同的中心话语,对新型权利入民法典之法现象,不能仅从民法的角度加以认识,还应当从整体法秩序视角审视其对刑法犯罪评价的影响。刑法应正确认识新型权利从失范到规范的整体法效应,并顺势完成从民法新型权利保护到刑法犯罪评价的话语转换:在法教义层面,以新型权利为参照甄别值得刑法保护的新型法益,实现法益保护范围的有序扩张;在法规范层面,以新型规范为支撑还原犯罪双重违法性判断,确保刑事犯罪圈的合理收缩;在法秩序层面,以整体法秩序为基础重释刑法保障法原理,妥善安置民法与刑法的体系位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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