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目标公司董事违反信义义务的救济路径

被引:4
作者
雷兴虎
温青美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键词
目标公司; 忠实义务; 勤勉义务; 知情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D O I
10.19510/j.cnki.43-1431/d.2019.01.003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1 [企业法、公司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目标公司董事违反信义义务的救济路径是公司资本运作中突出的法律问题之一。目标公司董事信义义务的类型化应建立在成文法的逻辑体系之上,在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框架下进行细分,忠实义务涵摄避免利益冲突的义务和禁止利用公司重大信息获利的义务;勤勉义务包括知情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实践中以行政处罚机制为主导的法律救济模式应予改变。在选择目标公司董事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救济模式时,应实现公司外部资本市场环境与公司内部制度环境的区隔,从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层面来设计法律救济规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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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3 / 28+35 +35
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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