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导向的立法人才培育机制

被引:10
作者
刘风景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立法人才; 法治队伍; 法学教育; 立法; 良法善治;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18.04.002
中图分类号
D90-4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立法人才是指符合公平正义的职业伦理,具有娴熟的立法技能,在人大和政府专门从事立法工作的一种特殊人才。随着依法治国实践的深化,全社会对立法人才的需求更加旺盛,与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越发凸显。改进和完善大学法学院的教育模式,是解决立法人才供给不足的根本策略。大学法学院要充分利用学科齐全、人才密集的优势,冲在立法人才培养的第一方阵。大学法学院应当改革、完善立法学课程,强化立法职业伦理教育,编制立法人才培养的长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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