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通过对25个省77个县的教育局领导和279所学校的校长进行访谈得出,一些县区尚未完全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教育局局长和校长都愿意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但更多地将其与涨工资等同了起来;在绩效工资的来源方面,教师反对从现行工资中拿出一部分作为绩效工资;评价教师绩效的指标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我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实施的过程中,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的内涵要体现素质教育的宗旨,绩效工资要引导教师健康发展,考核指标要有可操作性,考核方案应能体现公平性和按劳分配的原则。